記者近日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7月15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確定桂林市和南寧市馬山縣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申報開展全國第二批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推薦地區。
為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力度,進一步發揮示范項目的推廣、垂范作用,國務院2013年下發了《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提出在全國范圍內選擇有代表性的100個地區開展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文明建設模式的要求。并于2013年批準了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地區(第一批),包括廣西玉林市和富川瑤族自治縣在內的57個地區入選。
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再次啟動了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第二批)申報工作,我市憑借擁有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獨特優勢、良好基礎和資源稟賦,從自治區內眾多申報城市中脫穎而出,順利入選自治區推薦地區。
下階段,我市將在7月31日前編制完成《桂林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要求,統籌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方案編制工作,明確我市“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目標、重要任務和重點項目,力爭桂林市成為全國第二批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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